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(企业类)选拔培养的通知 |
[字号:大 中 小] 2018-03-24 阅读次数:3151 |
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 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(企业类)选拔 培养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市财政局,各省属企业: 为做好我省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选拔、推荐工作,现将《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(企业类)选拔培养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8〕6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省实际,提出以下意见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 一、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,如实填写《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》,并提交以下材料: (一)申请表(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)一份; (二)身份证原件; (三)最高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 (四)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(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成绩合格证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 (五)所填列已发表论文期刊的原件及期刊封面、目录、文章内容复印件一份; (六)所填列已发表专业著作的原件及著作封面、作者页及版权页复印件一份; (七)获得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 (八)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 申报人员应同时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(www.sdkjxxw.cn)“会计领军、高端人才选拔报名”模块填报相关报名信息。 二、资格审查 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对本单位申请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核,并在申请表“所在单位鉴定及意见”栏签署鉴定意见,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后,报单位所在市财政局审核。市财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省财政厅。中央及省直驻济单位直接报送省财政厅。省财政厅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提出审查意见。 三、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 间: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联系人:国健 电 话:0531—82669791、82920823(传真) 电子邮箱:sdsgaoduan@163.com 地 点: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1616室 邮 编:250002 四、其他事项 (一)《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》可在山东会计信息网(www.sdkjxxw.cn)“常用下载”栏目下载。 (二)选拔笔试由山东省财政厅负责组织,具体时间为9月9日上午8:30-12:00,地点另行通知。 (三)各市要积极宣传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训选拔工作,让更多的优秀会计人才参与进来,不断提高我省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素质。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,积极动员、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考,并为入选人员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。
附件: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 才(企业类)选拔培养的通知(财会〔2018〕6号)
山东省财政厅
2018年3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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