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注协针对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发布相关问题解答 |
[字号:大 中 小] 2018-04-25 阅读次数:3524 |
新审计报告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。为更好地指导新审计报告的实施工作,中注协对会员普遍反映的、需要在实务中进一步明确的相关问题,进行了认真研究,制定了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4号——关键审计事项》和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5号——其他信息》,于2018年4月15日发布。 其中,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4号——关键审计事项》,针对IPO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关键审计事项准则相关的问题,作出进一步明确和指引;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5号——其他信息》,针对IPO公司招股说明书是否适用其他信息准则,作出进一步明确和指引。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:
新审计报告准则已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,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更好地运用新审计报告准则,解决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实务问题,我会制定了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4号——关键审计事项》和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5号——其他信息》审计准则问题解答,现予印发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使用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会。
附件:
1.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4号——关键审计事项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
2018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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